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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出台补充规定 从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来源:发布时间:2015-04-07

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近日,临沭县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共11条,明确了公务审批、公函、年报等制度。为确保《补充规定》落到实处,临沭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部署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将《补充规定》及时印发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并就原有的接待办法严格对照《补充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汇总登记,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务必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对照《补充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招待标准,尤其是严格要求对口接待,限制陪客人数,避免“一窝蜂”式的陪客模式。接待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一律先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单位招待情况进行定期核查,按时通报,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接待新规,带头勤俭节约,抓好落实,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同时为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多渠道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