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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反四风大家拍”活动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5-06-18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整治 四风,查处和通报了一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但是有些四风问题还存在隐蔽性和顽固性。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监察局决定自20156月份起,在全县开展反四风大家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鼓励全县干部群众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将镜头对准身边的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随时拍摄四风10大突出表现问题,通过大家拍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让四风行为无处遁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二、监督内容

反四风大家拍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作风方面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行为。同时,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好的典型,也欢迎一并抓拍报送,以更好地反四风、树正气。

三、参与方式

1. 工作时间,可直接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情况或以邮寄的方式报送相关资料。地点:县文化广场南县纪委西办公区二楼,联系电话:6202111

2.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lsjfb2008@163.com发送相关资料。

3. 手机微信参与:关注临沭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沭水清莲”(微信号:lzlinshu),通过对话界面反映我县“四风”方面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不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反馈调查落实情况。

4.QQ参与:添加临沭反四风大家拍QQ号:2909034275)为好友,直接传送或向QQ邮箱发送相关资料。

四、活动要求

1.拍摄应清晰可辨,上传图文要真实及时。假拍、拼贴、捏造、抄袭等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2.拍摄内容和过程不得侵犯个人隐私,不得用于谋求非法利益,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违规违法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3.上传内容可以是一张照片,也可以是一组图片或视频,并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情况简介及拍摄对象情况等。只提交图片、视频或文字的视为无效。

4.拍摄人员提交相关资料同时,最好能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拍摄人员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将按照规定严格保密。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反四风大家拍反映的四风问题建立台账,实行专项登记、专项报告,快速核实、快查严处。办理结果将视情况向反映人反馈,同时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于查实的四风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沭县纪委

临沭县监察局

2015 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