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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三个清单”规范镇街纪检机关建设

来源:发布时间:2016-05-25

为切实加强镇街纪检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工作,临沭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镇街纪检机关组织设置、基础保障、任务目标“三个清单”共28项,促进镇街纪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纪检组织清单,确保人员到位。严格落实镇街纪检组织建设相关要求,选优配强人员,坚持专职专用,确保纪检干部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规定镇街纪(工)委应有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部2-3名、委员3—5名;村级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有一名纪检委员或建立纪检小组。同时要求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应享受岗位补贴。

建立基础设施清单,确保保障到位。做到五个有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需的交通保障,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制度。规定镇街纪(工)委须配备2间独立办公场所、廉政谈话室以及电脑、打印机、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并保障工作必需经费,工作经费列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

建立任务目标清单,确保履职到位。按照深化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明确列出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探索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工作,开展四风庸懒散治理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11项工作任务,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履好主责、抓好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