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委局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临沭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要求领导班子做到“八个带头”,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表率作用。
带头遵守党纪条规。带头执行委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纪条规的严肃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对分管的工作履职尽责。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促进班子成员团结协作。
带头服务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深化“结亲连心”活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带头纠正自身存在的“懒政”、“庸政”问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带头开展学习调研。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阅读一本书籍。由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带头宣讲《党章》、《准则》、《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每季度组织一次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带头推进改革创新。深化“三转”落实,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沟通协作,用于改革创新,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每年至少牵头推进一项创新工作。
带头秉公执纪。坚持抓早抓小,科学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敢于持续纠正“四风”。严格遵守信访、纪律审查、选人用人等相关保密纪律,坚持按原则办事,不徇私情,不跑风漏气,不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坚持阳光执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不吃请请吃、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不利用职权影响插手和干预招投标等各类市场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