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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五条禁令”为“升学宴”划定禁区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狠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借机大操大办“升学宴”的不良之风,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临沭县印发通知,就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二是严禁将庆贺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发送宴请通知;三是严禁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或赞助;四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五是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倡导文明新风。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师生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和感恩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追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子女升学情况的排查工作,通过与考生家长进行警示教育谈话,重申有关纪律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遵守纪律自觉性。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饭店、酒楼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2388 6202111,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个别党员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违规举办升学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同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