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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把好五个“关口”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24

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实体审核与程序审理并重,严格把好材料移送关、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手续关、执行处理关五个关口,真正将“二十四字”方针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审实体、审程序、审涉案款物,三审并重。在形式审核阶段,对案件调查部门使用调查措施,以及办案权限、期限以及各项手续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实体审查上,严格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审核证据。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审理一律不予认定。

二是执纪宽严有度,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政治效果。定性方面,综合考虑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违纪手段、结果等因素,通过论证分析,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方面,对于被审查人能够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有从轻情节的,做到宽严相济、从轻处理,体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效果。

三是规范案卷文书。审理文书是衡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阅卷笔录、审理谈话、审理报告等文书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准确、重点突出,抓住关键点进行分析论证和审查认定,确保经得起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