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中秋、国庆前夕,临沭县印发《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出一份清朗的“廉洁礼单”。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旗帜鲜明、敢抓敢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严于律己,层层传递正风肃纪压力。
严明纪律要求。明确列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等在内的“八个严禁”,同时,针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防党员干部利用节日期间跑官要官的现象,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等突出问题。县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零容忍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