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临沭县纪委、临沭县监委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流域科副科长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转移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骗取公共财物,并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涛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