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沭县纪委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信访工作追责力度,落实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将涉纪信访化解在基层。
强化信访接待受理的责任追究。将责任确定到各镇街信访室、接访人,不定期检查接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视情节严重进行追责。在对接访过程中一时难以明确的问题,信访室登记备案;对群众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责令相关镇街限时处理反馈。
强化信访事项办理的责任追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中的时限规定,对重点难点的信访问题,下移工作重心,由委局领导包案,制定“一对一”处置方案,督促相关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主动落实好责任范围内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对于多次上访、越级上访、矛盾激化的问题久拖不决、故意向被举报人透露信息等给调查造成阻碍的行为,给予相关责任者党纪政纪处分。
强化信访信息报送的责任追究。县纪委定期对各镇街纪(工)委报送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因瞒而不报、反馈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使集体性、群体性上访的“苗头”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