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把约谈作为好“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坚持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廉政约谈压实履责压力。定期组织镇街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由县纪委常委担任谈话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谈话对象和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希望和要求,传递履责压力。
任前约谈筑牢廉政防线。对新提拔、调整交流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从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守党章党纪党规、廉洁自律等方面提要求,确保新任领导干部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
信访约谈强化干部监督。对群众有反映或者组织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约谈和函询结束后,对约谈和函询对象存在问题改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于通过约谈和函询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的,对被约谈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按情形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提醒约谈强化纪律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遵守纪律上“慢半拍”的党员干部,由党组织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始终做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双向约谈增进沟通交流。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双向约谈”暂行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谈话方式,及时回应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遇到的困惑、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或澄清的问题、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或机关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更好地增进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