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严厉打击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全面摸排收集线索。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局等成员单位畅通电话、来信、网络、短信、来访等反映问题渠道,同时,成立信访接待工作组,及时登记受理对拉票贿选行为的举报,组织乡镇换届工作指导员、村居信息员、网格警务人员等力量全面摸排拉票贿选行为线索。
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对收集到的拉票贿选信访举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民政按照分工,即时受理、即时核查,一般问题在3天内完成调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情况复杂的,5天内形成阶段性调查报告,作出初步结论,经调查属实的,对拉票贿选参与人员严肃查处,参选人员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本届当选无效,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严明责任严格追究。明确县乡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老票贿选工作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和追责情形,对履责不力、监督不力、查处不力的,强化问责,严格追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