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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以“精细”监督保障精准脱贫

来源:临沭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6-15

“在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在5月25日召开的扶贫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暨问题整改提升会议上,临沭县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自2018年10月开始,刘某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入户帮扶不到位,采集信息敷衍应付,导致所帮扶的贫困户没有应享尽享帮扶政策,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临沭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通过专项巡察、察访、督导检查等方式,以“绣花”功夫对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项目、村居、社区等扶贫一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每一个扶贫项目落地情况、每一名帮扶干部责任落实情况和每一户贫困群众的问题、需求解决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分类处置,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采取开展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通过直查快办、重点督办等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注重以案促改、以案治本,针对发现的共性和特性问题向县民政局等主责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4份,对3个主责部门进行约谈,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

目前,该县正在研究制定《临沭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通过问责、追责,督促全县上下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