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2月5日,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县供销联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县人防中心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近日,各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进行了反馈。
县领导朱凤华、陆永春、庄金才出席有关单位反馈会,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出席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各县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本轮巡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现了一批问题和线索。从巡察反馈情况看,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严格,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偏差,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有的单位工作脱离实际,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不彻底。有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有的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有的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各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落实县委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深入剖析、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