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近日,临沭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玉山镇东石河村原党支部委员、石河围里村负责人李明华私自决定扶贫资金发放名单,违规克扣本应发放给群众的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李明华在担任东石河村党支部委员、石河围里村负责人期间,在发放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决定发放名单,且克扣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作为预留扶贫收益金,用于村集体开支。李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山镇黄峪村党支部书记、北圩子村负责人李春庆违规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春庆在担任北圩子村负责人期间,违规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卡统一由其个人保管,并将该村2011年至2014年的低保金及低保卡里的过节费、低保津贴补贴和结息等进行二次分配,发放给本村低保户及其他未享受低保政策的村民。李春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坚定决心,兑现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把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