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报曝光 > 正文

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临沭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11-26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临沭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店头镇官庄村党支部委员、西李官庄村负责人李春锋坐收坐支、挪用企业帮扶贫困户资金问题。2017年4月至7月,店头镇将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富民生产贷帮扶贫困户资金分次拨付至西李官庄村,时任西李官庄村负责人李春锋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其中18000元帮扶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收入和支出均未在村集体入账。2018年1月,李春锋利用职务便利,将店头镇供销社富民生产贷帮扶西李官庄村贫困户马某某的帮扶贫困资金1159.1元挪为个人使用,未向其发放。李春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蛟龙镇山子村原党支部委员、商山子村原负责人商连峰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15年、2016年,商连峰在担任蛟龙镇商山子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违规向商山子村21户、22户低保户收取低保金共计27400元进行二次分配,发放给该村未享受低保的其他群众。商连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对照2起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检视反思、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严细深实的作风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精准落到实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