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沭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监察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为强化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民警王唯兴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王唯兴利用担任临沭县公安局曹庄派出所民警、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杨某某等人现金1800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问题。2009年,王唯兴伙同他人将与其有债务纠纷的曹庄镇后河口村村民赵某某非法拘禁数小时;2011年,非法侵入与其有债务纠纷的曹庄镇华侨村村民李某某父亲家中,并将李某某父亲打伤。
三、为刘某某等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问题。2012年,王唯兴利用警察身份帮助刘某某等犯罪分子逃离案发现场,致使随后赶来的办案人员未能当场抓获涉案人员,直至三年后,刘某某等人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9月,王唯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