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镇纪委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现实中,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却发挥不够,存在对同级党委不善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现象。
毋庸讳言,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乡镇纪委书记多是“半路出家”,纪检人员不齐不专,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够,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导致不善监督外,更主要的是对主业主责重视不够,缺乏内在动力,觉得真管真严、查办违纪案件会给党委捅娄子,同级党委对纪检干部提拔任用有很大话语权,加上基层熟人社会等因素,导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
改变以上状况,要充分认识“打铁先要自身硬”的道理,加强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委书记结构,配齐配强纪委专职干部和纪委委员,通过定期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增强业务能力,巩固深化纪委“三转”成果,将履行好监督责任作为最大政绩,聚焦主业主责,增强责任担当。要理顺乡镇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关系,上级纪委要发挥坚强后盾作用,严格落实“三个提名办法”,加大上级纪委对纪检干部提拔任用话语权重,将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干部提起来、用起来,让乡镇纪委手握“尚方宝剑”,挺直腰杆开展执纪监督各项工作,并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流动机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先从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中考选人员,激发工作积极性。要理顺乡镇纪委与同级党委的关系,更科学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支持接受纪委监督,把纪委作为推进管党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最重要力量,切不可将纪委放在对立面防着,规避监督。乡镇纪委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与其他领导干部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谐融洽相处却不勾肩搭背,时刻不忘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打破熟人社会的桎梏,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面对违规违纪行为,板下脸来,严肃处理,切不可利用执纪监督权力送人情、拉关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任重而道远,理顺乡镇纪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将有助于压缩基层“微腐败”、小官滥权生存空间,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让基层群众更加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