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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政治纪律

来源:临沭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8-22

市纪委通报的3起案例表明,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这说明他们从骨子里缺少廉洁自律意识,从根子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结果撞了枪口、栽了跟头,应验了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讲到的:“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执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作风上的小事小节,一旦放任不管,就容易蔓延成风,虽然与“压倒性态势”相比,只是支流,但不容有丝毫麻痹、不容有任何大意。中央八项规定正是宏观着眼、微观着力,从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到规范公务接待、推进公车改革……一项项制度规定,从细节入手,抓早抓小,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了作风的整体转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中看到了作风实实在在的转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几年来,党中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毫不动摇地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不断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跟着一级干。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都必须从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