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充盈,则邪气不生”。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是培育为民务实好干部的沃土,是激励干事创业的强心针,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山东省委出台了《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东的意见》,从营造清明政治生态、建设清廉高效政府、培育清正担当干部、构建清朗文明社会四个方面,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推进清廉建设,赋能聚力、积厚成势,让清廉山东成为齐鲁大地显著标识。
以营造清明政治生态为清廉山东“定盘”。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石底座,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意见》聚焦强化理论武装、铸牢对党忠诚、深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为营造清明政治生态把脉定向、精准开方,一系列举措既有总体上的系统把握,又有关键节点的对症施治。营造清明政治生态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要逐一对照举措,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抓下去。
以建设清廉高效政府为清廉山东“护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制度机制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意见》从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四个层面,聚焦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公开、权力监督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公开公正,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培育清正担当干部为清廉山东“聚力”。“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清正廉洁、秉公用权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建设清廉山东离不开一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意见》中明确要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固基工程,加强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部干事创业保护机制,通过建立一系列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监督体系,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大的舞台。
以构建清朗文明社会为清廉山东“赋能”。“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清廉山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全域共进、共建共创。《意见》中以清廉单元建设为切入点、撬动点,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五大单元”建设,通过抓重点带全局、抓局部带整体、抓部门带行业,以点带面、聚少成多,让清廉措施向各行各业拓展、向每个支部覆盖,让清廉理念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精神追求,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让清廉山东成为沂蒙大地显著标识。 (张娟玉)